
太原市新增1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根据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公交管〔2020〕73 号)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二条规定,现将太原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予以公布。本次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时间自2025年4月5日至2025年4月11日。公示期结束,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正式启用以上固定
2025-04-04 22:59:00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通行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_FORMAT_LT_##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_FORMAT_GT_##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
2025-04-23 11: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