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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换岗位?求职别交“冤枉钱”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19 09:04:00    

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8月1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思法)保证金换岗位?求职别交“冤枉钱”!近日,思明区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阿智(化名)自称某人力资源公司负责人,与铁路局关系密切,可批量安排学生实习。一天,为职业学校安排实习的中介小徐(化名)联系到阿智,阿智让小徐推荐学生参加线上面试,并公布入选名单。

面试结束后,阿智以“需要缴纳保证金”为由,共向学生收取数万元费用,并承诺“后续保证金会退还”。此后,小徐多次催促其安排实习,阿智均以“流程审批慢”“名额已满需等下一批”等理由拖延,最终失联。

此后,阿智又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高铁乘务员直招”信息,小林看到后主动联系。

阿智承诺“中专学历可包装成大专,想去哪里就职任你选”,并以“最后几个名额”催促其报名。小林先后支付1万余元报名费和服装押金后,却被要求“帮忙再招几个人凑满培训人数”。当小林介绍朋友报名并转账1万余元后,阿智再次以“缺人无法开班”推诿。

3年间,阿智多次故技重施,以帮助安排高铁实习生或入职高铁乘务员为由,编造需要缴交报名费、服装费、保证金、押金等费用,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12.8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正规招聘不会要求“付费内推”

当前正值求职旺季,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涉世未深、求职心切的心理,精心设计各种骗局。

法官提醒,正规招聘不会要求“付费内推”,对要求预付费用、贷款培训或缴纳保证金的岗位,务必核实企业资质,警惕非法要求。不轻信社交平台、短视频中的“内部资源”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收取押金,所谓“付费实习”“走后门”均属违法。广大求职者应保持理性、认真甄别,切莫被所谓的“高薪”“好工作”迷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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